上海[切换]
打造中国专业公装网站,截止目前已为28.329位用户提供了优质装修服务! | 网站地图 | 上海装修公司咨询电话: 400-877-6528 | 相关热点
所有分类
400-877-6528
热线咨询 400-877-6528
我的位置:办公室装修> 问答 > 办公室装修消防报备

办公室装修消防报备

分享到:

苏丹大使馆 浏览: 提问时间:2018-05-15 13:55:10

补充:办公室装修消防报备,我有一个办公室需要装修,要做消防报批审查吗?
我要回答

我来帮他解答

最佳回答

城起主案设计师-汪世岭

办公室装修消防报备: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回答时间:2018-5-14
2 条回答

城起主案设计师-王艳

根据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先将装修图纸送审,审查合格再施工,然后再申请验收,步骤和工序都在上面

回答时间:2018-5-14
603794
空间状态
装修档次
空间类型
4 2 0 8 3 2 5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在线咨询
快速报价
预约设计
返回顶部